一、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调剂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专业代码
学院联系方式
备注
会计学院
会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1
0931-4681931
联系人:张老师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资产评估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600
会计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25300
金融学院
金融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4
0931-4679597
联系人:马老师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金融工程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Z1
金融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100
保险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500
统计学院
国民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1
0931-4683853
联系人:宣老师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数量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9
统计学(授经济学学位)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70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200
工商管理
学院
企业管理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2
0931-4681877
联系人:李老师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旅游管理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203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25100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1
0931-4696582
联系人:任老师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西方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4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6
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2
劳动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7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世界经济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105
0931-4683876
联系人:郭老师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产业经济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5
国际贸易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6
国际商务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400
信息工程
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学术学位
120100
0931-8654316
联系人:石老师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财政学(含税收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20203
0931-8690950
联系人:刘老师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税务
全日制专业学位
025300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25200
法学院
经济法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030107
0931-4670738
联系人:张老师
法律(法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
035102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
035101
艺术学院
设计学
全日制学术学位
130500
0931-5252197
联系人:吴老师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甘肃省(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甘肃省(B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金融、保险、税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资产评估专硕同时接收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考生。
7.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
8.具体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专业为准。其他要求均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2023年4月6日凌晨0:00,关闭时间为4月6日12:00。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将会在各招生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有意向调剂的考生,随时关注公告。
三、其他事项
1.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必备环节,不可省略,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专项/普通计划,5个元素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调剂系统操作,考生有效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为准。
2.各招生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各学院同意调剂申请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和各学院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