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树我院研究生先进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计算机学院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 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含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名额不超过参评基数的20%,全校优秀研究生标兵总人数不超过50名。(我院可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乐观进取,道德品行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6.符合《计算机学院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办法》(武大计研字〔2023〕26号)要求。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评选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评选学年度获得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一等及以上、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意一项;
3.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在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4. 符合《计算机学院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办法》(武大计研字〔2023〕26号)要求。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报。10月10日前,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在“智慧研工”系统中“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经导师推荐后,随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班班长,班长收集后于10月12日17:00之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申请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
(二)学院评审。10月15日前,学院将申报者情况汇总后参照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排名及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优秀研究生的推荐名单;在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者中择优确定优秀研究生标兵的推荐名单。
(三)学院公示。10月18前,学院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学院评审结果报送学校。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我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的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审定。
计算机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