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031)
学术硕士
专业:光学工程 (专业代码:080300 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在光学工程科学、技术以及工程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高级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应了解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具有独立从事光学工程理论研究或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取得有意义的研究成果;较好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阅读和撰写科研论文的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1.光学信息处理技术
开展数字图像处理、光电检测、光谱信息处理等方向的研究。
2.光功能器件与成像探测技术
开展自由曲面光学、视光学、计算成像、三维全息、飞秒加工、微纳光学功能器件、智能化传感等方向的研究。
3.超快光学与光谱成像技术
研究飞秒激光与物质相互作用新机制及超时空分辨光谱和成像前沿技术,应用于环境、材料、医学、国防等领域。
4.太赫兹微结构光子器件及应用
研制基于人工电磁材料的高性能太赫兹功能器件,满足无线通信、安检成像等应用系统对关键器件的迫切需求。
5.微纳光学与分子光电器件
基于微纳结构突破传统光学极限的特殊效应,开展微纳结构光场调控、单分子光电器件、高灵敏生化传感等研究。
6.光纤光子学与光通信传感技术
基于光纤的微纳结构、光场调控、激光及放大、智能信息处理及在生物传感、光通信、环境监测、授时等领域应用。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培养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类
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
学
时
学
分
授课
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
单位
代码
必
修
课
12021103
马克思主义理论Ⅰ(理科)
32
2
1
讲授
120
12021104
马克思主义理论Ⅱ(理科)
16
1
2
讲授
120
10021101
第一外国语(英语)
48
3
1、2
讲授
100
03121006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指导
16
1
2
讲授
031
03121301
光学原理
64
4
1
讲授
031
03121302
光电子学
48
3
1
讲授
031
03121311
高等电动力学
48
3
1
讲授
031
03122301
专业英语(光学所)
32
1
2
讲授
031
03121003
科研方法导论与专业实践训练
64
2
1-4
讲座、实践
031
选
修
课
第二外国语
2
1、2
讲授
100
体育
34
0
1、2
讲授
03121505
人工智能入门与实践
32
2
1
讲授
031
03122330
光谱及成像的理论和应用
48
3
2
讲授
031
03132305
微纳光子学技术
48
3
1
讲授
031
03122317
光学仪器原理与测试技术
48
3
1
讲授
031
03122318
光纤光学及应用
48
3
1
讲授
031
03122319
非线性光学应用
32
2
2
讲授
031
03122320
激光超快技术及应用
48
3
2
讲授
031
03122321
生物医学光学及应用
48
3
2
讲授
031
03122322
光学数值计算技术
32
2
1
讲授
031
03122324
微光学器件设计及应用
32
2
2
讲授
031
补
修
课
不计学分
本专业毕业学分要求
总学分要求
校公共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其他学分
32
6
14
12
五、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中期考核的要求(考核时间及方式、考核内容及要求):
中期考核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末进行,由硕士研究生向包括导师在内的考核小组(至少4人)作中期报告,并由所在系所统一组织考核专家组进行。中期考核主要对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态度、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果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第五学期末进行二次答辩,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论文研究工作。
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的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开始在导师的指导下展开相关的研究工作。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后,即进入论文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广泛阅读相关领域的参考文献,积极准备论文。在第三学期结束之前,公开举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研究生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口头报告。开题报告会由导师召集,3名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并审阅书面报告。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后,即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在这一阶段,研究生和导师应每3个月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检查表》,直至提出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完成后,须至少提请2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写出评阅意见。两位论文评阅人中有一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一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不同意答辩,则该研究生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有指导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至少4人)。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有表决权,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相当讲师以上)一人。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论文答辩除保密者外,均公开举行。答辩委员会发扬学术民主,严格把关,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至少三分之二委员赞成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进行详细记录。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本专业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学术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或录用至少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开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如获得我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明专利授权,则发明专利每项相当于1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且专利权人为南开大学。
专业:光学 (专业代码:070207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在光学科学和技术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高级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应了解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具有独立从事光学理论及应用研究的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取得有意义的研究成果;较好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阅读和撰写科研论文的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1.光学信息处理与显示成像探测技术
2.超快光子学与信息获取及材料加工技术
3.生物光子学与光谱成像技术
4.太赫兹光子学与宽带无线通信技术
5.微纳光子学与光场调控技术
6.光纤光子学与现代光通信传感技术
三、培养方式及培养年限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培养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类
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
学
时
学
分
授课
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
单位
代码
必
修
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1、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3
1、2
讲授
100
研究生学术规范
1
1、2
190
03121301
光学原理
64
4
1
讲授
031
03121302
光电子学
48
3
1
讲授
031
03121309
微纳光子学
64
4
1
讲授
031
03121305
现代光学实验
96
3
3
实验
031
03121310
光学技术科学前沿
32
2
2
讲座
031
03122301
专业英语
32
1
2
讲授
031
03121003
科研方法导论与专业实践训练
64
2
1-4
讲授、实践
031
选
修
课
第二外国语
2
1、2
讲授
100
03122316
分子光谱学
48
3
2
讲授
031
03122317
光学仪器原理与测试技术
48
3
1
讲授
031
03122325
光纤光学
48
3
1
讲授
031
03122326
非线性光学
48
3
2
讲授
031
03122327
激光及超快技术
48
3
2
讲授
031
03122329
生物医学光子学
32
2
1
讲授
031
03122322
光学数值计算技术
32
2
2
讲授
031
03122328
视光学原理
32
2
2
讲授
031
03122324
微光学器件设计及应用
32
2
2
讲授
031
*体育课为选修课,2学分。该学分不包含在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所要求的总学分当中。
五、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学研究要求
1.课程学习要求。本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所修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必修课26学分。指导教师须在学生申请答辩前审核学生所学课程是否与个人学习计划一致,成绩及论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如果达到要求,方可同意其申请答辩。
2.学位论文要求。本专业研究生应在第二学年开始在导师的指导下展开相关的研究工作。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后,即进入论文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广泛阅读相关领域的参考文献,积极准备论文。在第三学期结束之前,公开举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研究生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口头报告。开题报告会由导师召集,3名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并审阅书面报告。研究生通过开题报告后,即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在这一阶段,研究生和导师应每3个月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检查表》,直至提出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完成后,须至少提请2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写出评阅意见。两位论文评阅人中有一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一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不同意答辩,则该研究生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有指导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至少4人)。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有表决权,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相当讲师以上)一人。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论文答辩除保密者外,均公开举行。答辩委员会发扬学术民主,严格把关,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至少三分之二委员赞成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应进行详细记录。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3.科学研究要求。本专业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学术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或录用至少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开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如获得我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明专利授权,则发明专利每项相当于1篇核心期刊论文,要求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且专利权人为南开大学。
专业硕士
专业:光学工程(专业代码:085202 授予光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一、培养目标掌握光学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能独立承担和解决光学工程及相关技术领域中的工程实际问题,包括器件与系统设计,光学与光电系统运行,技术分析,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开发和运行控制,以及新产品研制、开发与维护等。较好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阅读和撰写科研论文的能力。
二、主要研究方向
1.光学信息处理与显示成像探测技术
2.超快光子学与信息获取及材料加工技术
3.生物光子学与光谱成像技术
4.太赫兹光子学与宽带无线通信技术
5.微纳光子学与光场调控技术
6.光纤光子学与现代光通信传感技术
三、培养方式及学分要求采用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使硕士生掌握坚实的光学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由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培养工作,包括思想教育、学风教育、培养计划的制定、学位论文的指导等。
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本领域要求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必修课28学分。
四、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
分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必
修
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I(理科)
32
2
1
讲授
120
马克思主义理论II(理科)
16
1
2
讲授
120
第一外国语
48
3
1、2
讲授
100
03131317
光学仪器原理与测试
48
3
1
讲授
031
03131301
工程硕士数学
48
3
2
讲授
031
03131302
光纤光学与技术
48
3
1
讲授
031
03121308
光学工程技术科学前沿
32
2
2
学术报告
031
03121305
现代光学实验
96
3
3
讲授
031
03121302
光电子学
48
3
1
讲授
031
03131003
知识产权
16
1
1
讲授
031
03131004
信息检索
16
1
1
讲授
031
03131001
专业实践
240
3
2、3
实践
031
选
修
课
03132301
光谱分析与处理技术
48
3
2
讲授
031
03132302
激光与超快激光系统
48
3
2
讲授
031
03122322
光学数值计算技术
32
2
2
讲授
031
03122323
视光学原理及应用
32
2
2
讲授
031
03122321
生物医学光子学及应用
32
2
1
讲授
031
03122319
非线性光学及应用
48
3
2
讲授
031
03122324
微光学器件设计及应用
32
2
2
讲授
031
六、实践教学硕士生一般用二分之一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其他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实验技能的训练及教学实践等。
七、学位论文要求1.论文工作的基本要求
论文工作的目的是要使硕士生在光学工程领域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为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并表明作者具有独立解决光学工程问题的能力。
2.论文选题与指导
学位论文应结合研究生所在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选题,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与应用价值,直接解决所在单位的实际问题。少数学生也可以选择光学工程领域的前沿研究课题。学生在选题前,应对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新成就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学位论文应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实用性,要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取得的成果要有一定的先进性。要能表现出作者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工作一般应包括:选题,调研(含文献查阅),开题,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运行,论文撰写与答辩。
3.其它
由学院(中心)确定聘请两位与论文有关的评阅人对论文进行书面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一名。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有指导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至少4人)组成,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一名。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有表决权,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相当讲师以上)一人。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机构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