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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音乐学院推免研究生接收办法

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5年7月,其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系,是我校所属的21个学院中重点建设的特色发展学院之一。

我院注重音乐舞蹈教师教育,是以音乐舞蹈师资培养为主的综合性、研究性音乐学院。我们倡导学术研究与专业提升并举;中国传统音乐与世界音乐文化并重;教师教育与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培养并行。

目前我院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音乐、舞蹈方向的专业型(MFA)硕士研究生。

学院下设音乐教育系、舞蹈系、作曲与音乐学系、声乐系、器乐系、钢琴系等六个教学系。研究机构设有艺术实践集训中心、丝绸之路乐舞文化研究中心以及《乐舞研究》编辑部。学院建有民族管弦乐团、交响乐团、终南合唱团、室内乐团、青年舞团、学生鼓乐团等艺术实践团体。

 

二、接收专业

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研究方向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01丝绸之路乐舞文化研究

02丝绸之路民族乐器与器乐艺术研究

03东方音乐文化

04中外音乐比较研究

05中国传统音乐研究

06音乐教育研究

07民族音乐学

08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09西方音乐史

10钢琴艺术研究

11舞蹈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12乐舞理论研究

13舞蹈理论研究

 

类别名称及代码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

培养单位及代码

1351

艺术

135101音乐

135106舞蹈

009

音乐学院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四、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完成网上报名,并申请我校相应专业。

 

五、复试与接收办法

1.学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2022年10月8日之前完成。

3.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六、其他说明

1.我校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

2.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3.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音乐学院网站http://music.snnu.edu.cn

2023音乐学院推免群QQ:826113286

音乐学院咨询方式:029—85310111  石老师

邮箱:603165366@qq.com

复试时间:2022年9月底--10月上旬

具体安排详见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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