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6号)《2024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安康学院报考点(代码:6149)网上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报考点分布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陕报名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以下简称“报考点须知”)(附件),2024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共设44个报考点。各报考点对接受的考生范围均有严格限制,考生在选择报考点前,必须认真阅读该“报考点须知”、各招生单位和各报考点公告有关要求,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特别提示:报考点的选择非常重要,一旦选错将会影响后续的网上确认和考试,请考生务必确保选择报考点准确无误。若有不明之处时,考生应及时向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进行咨询。
二、我校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陕报名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规定,我校报考点接受考生的范围为:
(一)户籍或工作在安康市(即:安康市汉滨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和安康瀛湖旅游生态范区、旬阳市和下辖8个县;以下简称“安康市辖区”)的社会考生〔包括以下四类: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安康市辖区往届生;2.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安康市辖区往届生;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安康市辖区户籍应届生;4.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安康市辖区户籍应届生〕。
特别提示:户籍或工作在安康市辖区的往届生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时,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请考生提前认真核实能否如实提供,以免报名后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二)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属于安康市辖区户籍的,考生须提前咨询报考单位,报考单位同意后方可在我校报考点报名。
特别提示:(一)类中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二)、(三)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及时按我校考点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三、我校报考点不接受考生范围为:
(一)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的;
(二)虽符合我校报考点接收范围,但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
(三)单独考试的考生。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有效的,网上报名时无需重复填报。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我校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缴费。
(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对于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的报名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若考生在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因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关闭,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为落实教育部、中国残联和全国硕士研究招生考试组织有关要求,残疾考生在我校考点考试期间如需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考生应于2023年11月6日18点前主动与我校报考点沟通申请(联系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梁老师),按照我校报考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校报考点审核通过后将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以便在考试时为您提供所需的合理考试便利服务。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网上缴费
(一)选择陕西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2018〕164号)规定,标准为150元/人。
(二)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并关闭,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三)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网上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六、网上确认材料准备
为了及时有效的进行网上确认,在我校报考点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各种材料;尤其是身份证丢失、损毁或过期的考生,请及时到公安户籍部门进行补办或更换,以免错过网上确认时间,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或麻烦。除网上确认必须材料外,我校报考点各类考生还须按照自己所属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户籍在安康市辖区的社会考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即有陕西省公安厅和XX公安局或XX派出所的户口专用公章页,两个公章缺一不可,且必须有承办人签章)以及个人单页(即个人姓名页,信息齐全、清晰且要有承办人签章);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公章(承办人签章)、首页及个人单页信息齐全,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公章、承办人签章有缺失(模糊)、信息不全、磨损无法辨认或户口本遗失等可能影响网上确认的情况,请考生及时联系户口本签发公安局或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提前做好更换和补办。
(二)工作在安康市辖区的外地户籍社会考生,须提供:
1.安康市辖区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公章);
2.近6个月(2023届毕业生为近3个月)工资条(加盖工作单位财务专用章);
3.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称应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如自雇,可提供本人为供职单位法人代表的相关证明);
4.在安康市辖区参保的近6个月(2023届毕业生为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出具说明解释原因;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特别提醒:此类别考生以上1-4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请考生尽早准备相应材料。
(三)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安康市辖区户籍应届生、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安康市辖区户籍应届生、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均须提供学生证相关信息(个人信息页、学年注册页等须加盖学籍部门管理章)。
特别提醒:学生证损毁、丢失的考生,请及时到所在学校进行更换或补办,并办理学年注册手续(盖章);学年注册页手续(盖章)不全的考生,请及时办理学年注册。
(四)在安康市辖区服役的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所需材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要求外,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其他网上确认要求增加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我校网上确认公告要求为准。请成功报名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及时关注安康学院(http://www.aku.edu.cn/)校园公告发布的信息。
七、网上确认
(一)2023年11月5日12∶00前,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要求的相关材料信息,按我校报考点要求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的具体事宜将于规定时间在安康学院官网(http://www.aku.edu.cn/)的校园公告中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24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我校报考点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名信息经考生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八、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初试科目、违规处理和其他事项等
我校报考点《准考证》打印、初试时间、初试科目、违规处理和其他事项等均按照上级考试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考点咨询、申诉方式
(一)咨询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梁老师;
(二)申诉电话:0915-3261901;联系人:刘老师。
若考生要咨询或申诉,请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夏令时),下午14:10-18:10(冬令时)拨打电话。因考生咨询比较多,若遇占线或无法打通的情况,请耐心等待或重拨;拨打电话时请务必添加区号0915。
十、温馨提示
(一)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所有公告信息,严格按照各项报考要求报名。
(二)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树立诚信应考的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既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摒弃一切侥幸心理,打消一切作弊念头。正确对待考试,不要在互联网上散布涉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害信息;不要轻信一些不法之徒借考试之机实施的诈骗伎俩;不要听信不法分子兜售的所谓“研究生真题”、“考试答案”或“作弊工具”的谣言,谨防上当受骗,更不要以身试法;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将给本人、家人以及所在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不可预料的后果。
(三)我校报考点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具体考试校区待网上确认完成后才能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安康学院(http://www.aku.edu.cn/)校园公告的信息。我校报考点两个校区考场教室无暖气(个别教室有空调),校区周边停车比较困难,望考生提前悉知!
附件:《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陕报名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
安康学院报考点(代码:6149)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