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我校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22-2023学年通过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暂缓公开论文除外。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位点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创新,达到本学位点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具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字表达准确,图表规范。
4.申请人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其导师)、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石油大学,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学位论文相关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人),西安石油大学为署名单位;
(3)以第一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法律状态须进入公开阶段。
5.学位论文须参加校级盲审,且一次性通过学位论文检测、盲审和答辩:
(1)导师评阅成绩不低于85分。
(2)盲审成绩平均不低于85分,最低分不低于80分。
(3)答辩成绩平均不低于85分,最低分不低于80分。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导师)》(附件2,以下简称《导师推荐表》)、《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专家)》(附件3,以下简称《专家推荐表》),经申请人导师和本学位点2名专家(须具备导师资格)导师推荐后,将《导师推荐表》《专家推荐表》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
(三)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拟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定,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科:
(一)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按本学院推荐顺序汇总,由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已发表的提供期刊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及首页,SCI、EI、ISTP收录的论文还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已录用的提供录用通知和版面费缴纳证明。
科技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
授权发明: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法律状态进入公开阶段的需提供含“申请公布号”的发明专利申请。
五、表彰及奖励
对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学校将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1000元,导师2000元。
六、其它事项
对已获奖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若发现有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认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销对作者及其导师的表彰并予以公布,追回各项奖励,直至取消该作者学位。
联系人:张 静 88382324
附件:
1.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导师)
3.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专家)
4.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