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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考核结果公示(二)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7]42号)文件精神及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院专家考核小组考核,2021级博士生胡晓映在延期资助期间,科研表现和学术成果均符合要求,同意其提前结束延期资助,申请毕业。现将该生延期资助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胡晓映(学号为2021101170019),该生获资助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资助期内,待发表1篇CSSCI论文,题目为《一家两制与中国农村的生活革命》(待刊于《河北学刊》)。合著待出版著作《烟火宁波:中国式城市化的鄞州图景》(东方出版社)。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共完成了6篇CSSCI论文的发表,并已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该生延期资助考核等级为:合格。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社会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3860。

特此公示

社会学院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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