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江西财经大学
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
法学院努力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通过不断探索,牢固树立以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寓素质教育于职业教育之中的教育理念,逐渐形成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为特征的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基本实现了“江西有优势、同类有特色、全国有影响、海外有发展”的办学目标,正在努力朝着“高水平、大融合、上层次”的法学院的新目标迈进。
六、烟台大学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刑法学教授杨殿升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教授郭明瑞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教授汪建成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民法学教授房绍坤为第一任院长,法理学教授汤唯为第二任院长,经济法学教授金福海为第三任院长,民法学教授张平华为第四任院长。
七、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已拥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执业技能人才培养实验区”、“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教学和科研平台。2016年,法学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法学专业列入浙江省高校“十三五”规划建设优势专业。2017年,在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的第四次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被评“B-”,排名第44位,再次位列省属高校第一。
八、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法学院源于1907年的河南法政学堂,开中原法学教育之先河。先后经历了河南法政专门学校(1912)、国立第五中山大学法学院(1929)、省立河南大学法律系(1930)、国立河南大学法学院(1942)等阶段,1985年恢复重建河南大学法律系,1996年成立河南大学法学院,至今已走过百余年历程,涌现出罗梦册、杜元载、杨鸿烈、姚雪垠等杰出师生代表。其中,吴祖谋先生被国务院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荣誉称号,其主编的《法学概论》为我国法学教育启蒙教材。
九、深圳大学
深圳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创办,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法学院的学科和学术平台建设发展迅猛。2007年获在职法律硕士(JM)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授予权。2012年12月,法学一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020年度法学专业获评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十、广东财经大学
法学院前身为广东商学院法学院。1993年学校成立法律系,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999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20003年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获学校首批硕士学位招生资格,200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9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十一、上海政法学院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1956年,司法部在上海成立法律学校,1960年停办。1982年恢复建制,成立上海市司法学校、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08年,上海市司法学校整建制并入上海政法学院。
十二、甘肃政法大学
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十三、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法学院,于2000年5月由原法律系合并社会科学系、德育教育中心组建而成。作为其前身的法律系,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系之一。
十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1996年成立的国际法学系,2001年改为现名。历经20多年的发展,法学院目前已经成为学科体系设置相对完整、专业特色鲜明、教学和科研水平在广东省知名的法学院。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