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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46人)

临沧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46人)

2024-02-07 16:21:00 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云南华图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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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 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云南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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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 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云南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临沧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一、招聘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为:

(一)符合临沧市户籍要求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非临沧市户籍,截至2024年2月26日以前迁入临沧市满一年的,视为临沧市户籍;非临沧市户籍到临沧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集体户的,不视为临沧市户籍)。

在我市服务在岗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符合临沧市生源要求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原为临沧市户籍且在临沧市内就读初中(高中)毕业并参加中考(全国普通高考)被录取到全国普通高校就读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即为临沧市生源。

户籍和生源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或不符合临沧市生源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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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项目”人员

“三项目”人员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我市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9年、2020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2021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然在岗的全市范围内“特岗教师”。

二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服务期为三年的)、2020年、2021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共青团临沧市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202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共青团临沧市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然在岗的全市范围内参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三是“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2022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称职,且截至2024年2月26日仍然在岗的全市范围内“三支一扶”人员。

(四)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沧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驻临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随军随队家属就业安置及工作调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退军发〔2022〕26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3〕631号)精神,结合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人数的实际,各县(区)按市人社局下达的指令性招聘计划抓好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工作。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未就业退役军人

为进一步促进未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加大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力度,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临办通〔2023〕112号)精神,每年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岗位计划比例为10%(不含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需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岗位计划),各县(区)按比例要求抓好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6日至2006年2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及未就业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6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以岗位资格条件为准(具体岗位年龄以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八)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一)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二)截至2024年2月26日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截至2024年2月26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或未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参加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非2024年毕业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七)报名时属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毕业生;

(八)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设置

全市招聘人数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编制空编内,并征得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的情况下进行招聘计划申报。

全市共计划招聘546人,其中市直单位37人、县(区)乡镇509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临沧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有关资格条件在2024年2月26日9:00以前可能作细微调整,考生报名以2月26日9:00以前更新的岗位信息为准,考生报考具体事宜请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各招聘单位。

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市级各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区)乡镇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设置。

(一)若一个单位招聘2人的,在确保岗位资格条件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男女各招聘1人进行岗位设置。

(二)为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允许调剂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或本县户籍(生源)人员进行招聘。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自治县的少数民族或从事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可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

(四)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招聘环境,给广大考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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