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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院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简称教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处理与上报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事宜。

二、复试安排

1.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未全程参加医学部及学院复试各环节考核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学院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9点-12点,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电话:010-82801182。各学科复试时间详见复试具体安排。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复试,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3. 考生需在正式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视为弃考,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三、 复试资格审核及材料提交

1.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硕士生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2023年3月24日上午9点-12点,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213房间。提交如下材料: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已在北京大学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2) 个人陈述。可于附件中下载模板。

(3)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同时携带原件查验。

(4)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查验。

(5) 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 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 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及时向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查验。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提交或出示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基本内容及考核形式

1.复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和专业外语考试、复试专家组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的考核。

2.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分数,记入《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成绩表》内。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

4.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5.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应确保报考材料及复试过程的真实性,入学后3个月内,本校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及院内调剂复试要求

1.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在复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按照各二级学科内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港澳台、留学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按复试成绩上报(无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2023年3月28日下午14点-14点30分,公共卫生学院213办公室查询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可调剂的专业方向及名额信息。

3.原则上不接受院外调剂生源,全日制MPH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剂学术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之间不能互相调剂。

4.院内调剂复试,需根据各二级学科第一轮复试结果,剩余招生计划数、考生数等信息,确定调剂复试比例及分数。符合调剂资格的考生,如有意向申请调剂请于2023年3月28日下午14点30分-15点,公共卫生学院213办公室报名。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公卫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1182/1520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7、010-82825630

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2338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有关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事宜的通知详见https://yjsy.bjmu.edu.cn/zslq/zsdt/223287.htm,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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