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矿大京教字〔2019〕3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方式
学校为学院分配检测账号,学院负责对本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学校对检测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检测流程
1.学校设定每位学生的检测权限原则上为2次,学生务必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再提交检测。
2.学院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设定首次检测时间,至少应安排在组织答辩工作前4周,以便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查看检测结果并指导学生修改。
3.首次检测未过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在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可由学院自行设置二次检测时间。
四、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检测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25%
通过检测
B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