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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件

 

中矿大京教字〔2019〕3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方式

学校为学院分配检测账号,学院负责对本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学校对检测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检测流程

1.学校设定每位学生的检测权限原则上为2次,学生务必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再提交检测。

2.学院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设定首次检测时间,至少应安排在组织答辩工作前4周,以便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查看检测结果并指导学生修改。

3.首次检测未过的学生,经学院同意,在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可由学院自行设置二次检测时间。

四、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检测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25%

通过检测

B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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