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和我院硕士研究生招收办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学生初试、复试成绩及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招生名额,经学院各复试拟录取工作小组讨论,如下为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并报学校审批。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4月8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反馈。
联系电话: 0532-86981332 董老师
其它注意事项:
考生在获得学院公示的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应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空白模板均可通过我校“复试专栏”下载)。
1、体检报告单。我校今年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6个月内均可,我校应届生参加毕业体检即可)。体检项目可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入学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现实表现情况表。一般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加盖人事、组织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3、录取名单经上级录检通过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人事档案应于入学报到前寄至我校。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