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报到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学校东门白色教学楼后正对红色大楼)
英语以外语种考生请于9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报到,地点为综0901教室。
考号
外语语种
20253104
德语
20254031
德语
20255858
德语
20257456
德语
20253672
俄语
20259240
法语
20254149
西班牙语
20257039
西班牙语
英语语种考生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报到。9月20日报到分组详见下表:
分组
教室
考生编号区间
第1组
综901教室
法律(非法学)20252865—20253858
第2组
综904教室
法律(非法学)20253874—20256166
第3组
综905教室
法律(非法学)20256178—20259720
第4组
综906教室
涉外律师项目 20252894—20256698
第5组
综907教室
涉外律师项目 20256903—20259694
国际仲裁项目 20253012—20258745
需要携带的材料:
1.复试通知书原件(报名系统中下载,报到时查验)。
2.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签字)。
3.《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现场提交的报名表原件需要盖学校教务部门章,需有本人签字;如有在系统中多次报名的考生,以最终报名号为准,已盖章的登记表考号不一致的需改为最终报名号(手写修改即可)。
4.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复印)。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http://www.chsi.com.cn/)。
6.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原件。
7.全国大学英语六级、雅思等考试成绩单原件,英语专四或专八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所有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提交复印件)。
8.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个人视情况自愿提交)。
9.涉外律师项目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本人签字的是否同意调剂至国际仲裁项目的确认书(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签字)。
二、专业笔试
入场时间:9月20日(星期五)17:40
考试时间:9月20日(星期五)18:00-20:00
所需物品:有效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及必要文具
考场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
考试内容:逻辑、阅读写作(涉外律师、国际仲裁项目考生笔试含英文写作)
考场安排详见下表:
考场编号
教室
考生类别
报名号区间
一考场
综901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52865—20253397
二考场
综904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53403—20253858
三考场
综905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53874—20254990
四考场
综906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54991—20256166
五考场
综907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56178—20257591
六考场
综912教室
法律(非法学)
20257599—20259720
七考场
综913教室
涉外律师项目考生
20252894—20256698
八考场
综914教室
涉外律师项目考生
国际仲裁项目考生
20256903—20259694
20253012—20258745
三、综合面试
(一)面试安排
时间:9月21日(星期六) 8:00正式开始
因备考室座位有限,分批备考,第一批考生7:30准时备考。
所需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
普通法律(非法学)备考室:综913教室
考场:综901、904、905教室
涉外律师、国际仲裁项目备考室:综914教室
考场:综906、907教室
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分段进入备考室,进入备考室前需进行身份验证,工作人员将分批组织考生随机抽签确定综合面试分组编号,随后根据分组序号随机安排各组考生进入各个考场进行面试。
普通法律(非法学)及两个涉外项目备考分组详见下表(因备考室座位有限,请考生切勿提前进入):
备考时间
法律非法学考生编号区间
备考室
7:30
法律(非法学)20252865—20253858
综913教室(备考时间分段为参考,实际进入备考室时间以工作人员安排为准,后两组考生可在备考室附近安静等候,等待通知)
9:30
法律(非法学)20253874—20256166
10:50
法律(非法学)20256178—20259720
备考时间
涉外律师、国际仲裁项目考生编号区间(考生不分项目,按考号排序备考,随机抽签分组进行面试)
备考室
7:30
20252894—20256608
综913教室(备考时间分段为参考,实际进入备考室时间以工作人员安排为准,后一组考生可在备考室附近安静等候,等待通知)
9:30
20256696—20259694
(二)综合面试流程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专业面试及英语面试均采取小组面试形式,3人一组。专业面试考试范围为民法、刑法,试题由秘书从专业面试试题箱中随机抽取,由考官宣读试题,考生进行无领导小组面试。完成专业面试后同一考场进行英语面试,英语面试程序与专业面试相同,考试形式为英语问答。
(三)特殊情况
英语以外语种考生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外语面试,具体时间为9月19日下午,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学院官网通知。
四、复试费
100元/人。复试前,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网上支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未能复试的,所缴复试费不退还。
五、心理健康考查
为完善推免生接收过程中对考生心理健康的考查,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我校心理测试系统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心理测试地址及指南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推免生报名系统-信息查询-心理健康测评。考生应于复试前登录系统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考核成绩。
六、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各项成绩按比例折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课面试成绩×40%+外国语面试成绩×20%
七、录取
学院将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照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或报名项目)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专业课面试成绩排序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培养项目的考生录取详见学院网站:
http://flssxy.cupl.edu.cn/info/1017/14442.htm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预计于9月27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最终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于10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学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4.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5.体检不合格;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7.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八、推免生接收程序
已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系统预计9月28日开放,具体开放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所有拟录取考生按照法律硕士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填报申请志愿,并在收到我院后续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要及时予以确认接受。逾期不填报申请志愿、逾期不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我院录取资格。如有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我院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复试成绩进行递补录取。
九、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报到时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十、咨询及监督
如有咨询或投诉监督,可通过以下方式
电子邮件:fashuojkb@163.com
联系电话:010-58908553
联 系 人:黄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附件: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2:同意调剂至国际仲裁项目确认书.docx
附件3: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考场规则.pdf
法律硕士学院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