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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类型

(一)硕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基本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为3年,直博生一般为5年,根据学业完成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或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七)符合申请专业的报考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八)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四、接收专业与规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和“5+3”一体化培养转段人数以10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均留出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拟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

五、工作程序

(一)申请

我校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

1.“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8日上午9:00),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向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所有考生均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完成“推免服务系统”全部环节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考生可填报我校多个志愿,但不得重复参加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复试,各培养单位复试时间相同或相近,请考生合理安排志愿。

(二)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推免期间请务必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需注册完整);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所在学院或档案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签字盖章);

(7)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研究计划书等);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无需密封)。

(1)-(6)为申请硕士学位的推免生必需材料,(1)-(8)为申请博士学位的推免生必需材料。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信息填写后,将上述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申请专业代码+考生姓名”命名)上传系统,完成志愿填报。

2.复试安排

复试是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形式和安排由各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一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没有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

所有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3.程序要求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

4.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预计于2025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复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5年8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体检

各专业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学校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其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

(二)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0000元/年·生,详询阿尔伯塔学院。

(三)奖助学金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温医大〔2022〕69号)。

八、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网上公示。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拟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以下情况,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入学前因违法、违纪受处分;

4.推免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学术道德和专业伦理等不当行为。

九、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recruition@wmu.edu.cn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http://yjsy.wmu.edu.cn/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401研究生院招生办

附件1-1: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1-2: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pdf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4: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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