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要求:
1.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2.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00149,00151.00158,05175,07250)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3.不考00015英语(二)可以用06779应用写作学,08118法律基础 这两门课程代替,但是不能申请下学位
毕业要求:
1.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2.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00149,00151.00158,05175,07250)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3.不考00015英语(二)可以用06779应用写作学,08118法律基础 这两门课程代替,但是不能申请下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