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上海核工院硕士待遇  >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一、工作依据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

2.《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号)

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3〕8号)

二、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审批复试及录取办法,指导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并对复试工作中营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院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领导、统筹、协调复试工作。复试工作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

三、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我院招生计划2名,按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确定复试名单,不进行破格复试。

复试分数线拟定为260分(A类工学照顾专业国家线),单科分数线见下。

学科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数学一

核反应堆工程

总分

082700核科学与技术

35

35

53

53

260

备注:

1.专业课核反应堆工程可以由材料科学基础、化工基础(含物化)、核工程原理(含核反应堆物理分析、反应堆热工分析、核电厂系统与动力设备、核反应堆动力控制)、或核技术应用基础(含核辐射测量与防护、原子核物理实验方法)等代替。

2.可根据其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上浮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五、招生对象与标准

1.招生对象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  35周岁以下;

3)  拥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4)  本科专业为核专业或核工程各领域学科相关;

5)  尚未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

6)  身体健康、符合本院的体检标准;

7)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有较强的理论能力。

2.招生标准

1)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有较强的理论能力;

2) 具备一定的科研经历,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

3) 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英语能力等综合素质;

4) 具备成长为院发展需要的科技骨干的潜力。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报名时间:复试调剂正式报名以研招网调剂平台上开放报名时间为准,我院调剂初步报名时间拟定于4月6日,具体窗口期为4月6日00:00起至4月9日23:59,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上旬。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对考生专业素质、外语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以及身体素质进行系统综合考核。

专业素质和外语能力由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在面试后通过在线测试完成,测试结果作为综合面试的评分参考。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于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

A. 院研招办在研招网等平台发布复试及调剂办法,即日起接收调剂申请。

B. 考生通过研招网平台或院研招办邮箱发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a) 简历;

b) 准考证;

c) 初试成绩单;

d)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e)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和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f) 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g)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h) 获奖证书(含英语和计算机)原件;

i) 毕业论文摘要以及其他科研成果

j) 政审表(单位的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见附件);

k) 历届生提供学历证明。

C. 筛选申请者,拟定复试对象。筛选标准主要包括初试成绩、本科成绩、各类证书、简历等证明申请者综合能力与素质的直接支撑材料,申请者个人意愿与专业兴趣,院导师与专业情况等。

D. 发布复试通知。前期可通过电话了解申请者相关情况与意愿,正式通知以邮件方式发布,同时发布复试指南。

2)  复试

A.  方式:

线下现场复试,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9号院园区。

B.  环节:

a)  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b)  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各面试官均对每名候选人进行评分。汇总面试结果,结合初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c)  笔试

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题型包括选择题、简答题、翻译题,时长1小时。

d)  综合素质测评

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线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