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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24年全国统考硕士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办法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请确保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 加盖公章的最高学历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红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

4.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获国外学位的须提交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因种种原因未获得学位证的,请说明原因并出具相关证明,说明及证明文件请拍照后上传系统

5. 综合素质调查表。请先在我校招生系统-硕士统考复试-复试材料下载-下载《综合素质调查表》,请手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拍照上传至【个人材料提交】模块。(正反面均要填写)

6. 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7. 登记复试期间联系手机号、复试期间紧急联系人及手机号

8. (仅限非专项计划的定向就业考生,其他考生无须提交)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开办要求如下:

(1)工作单位有人事处的考生复试时由其所在单位人事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图片(样本:XX同志为我单位员工,同意其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图片在招生系统提交,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2)工作单位无人事代理权(即无人事部门)的考生复试时由其档案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图片(样本:XX同志为XX单位员工,其档案由其单位托管在我处。特此证明。)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样本:XX同志为我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由我单位托管在XX处,现同意其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图片在招生系统提交,无相应证明者无法进入复试考试阶段。

注意: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后,须由工作单位、我校及考生本人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就业单位承担其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应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出具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但在拟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至我校,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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