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解 读:
第一条,可以按照高中毕业算起,从事10年或以上医学,健康相关工作并开具证明。
第三条,有医学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从事1年或以上医学,健康相关工作并开具证明。
第四条,取得医学,健康相关专业技工学院高级工班以上毕业证(包括在读应届毕业生)。
第六条,大专或以上学历,医学,健康相关专业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