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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内二级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326号)等有关文件,现将2023年度省内二级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试对象分以下三类: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二)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

(一)能力考核

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能力考核合格标准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报考前已在申报企业正常缴纳社保)。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4)根据水利部对“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要求,新参加考核人员须先进行32学时的安全培训。企业人员可通过参加网上培训、线下机构培训、企业自行组织培训,或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获得学时。其中,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学时需经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5.申请人近一年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知识考试

1.考试形式及题型:知识考试采取现场计算机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为主。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试卷题目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等题型。其中单选题80道,每道0.6分;多选题20道,每道2分;判断题24道,每道0.5分。

2.考试组织: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辖区内二级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组织工作,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确定考点、组织现场考试、成绩公示和注册公告等;省水利厅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指导各地考点考试工作。考试报名和审核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和发布,并在考试10天前通知到施工企业。有关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

3.考试报名途径:申请考核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按照能力考核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登录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网址:qpx.chhsn.com/semis_zjsl)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统一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1)申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3)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4)企业聘用劳动合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和企业承诺书(社保实行承诺,对退休返聘人员则承诺已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详见附件2);

(5)申报A类证书的人员应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有关材料扫描件;

(6)申报B类证书的人员提交水利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水利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已经申请注册的,提供注册公告等相关材料;

(7)自考试报名之日为止,近一年参加安全培训32学时记录(兼考其他水利三类人员证书人员满足安全培训12学时记录即可)。

4.网上审核: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水利施工企业需提交承诺函(附件2),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报考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省水利厅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进行复核。

5.考场管理: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考试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三、证书注册

考试合格人员经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及“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注册电子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报名单位或人员信息错误等问题,应在报名审核结束前提出并改正,否则知识考试成绩无效。企业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凡经查实有伪造准考证人员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对因弄虚作假已获得的注册证书则强制注销,并予通报批评;凡单位出现2人及以上弄虚作假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在各地组织的考试中因违纪被通报且在禁考期内的企业或个人,不得组织和参加考试。

(二)考核不收取考核费用,报名审核通过人员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大纲》要求进行复习准备。根据需要可登录网址:http://aqwx.bosafe.com/zjsy进行网上培训与模拟训练。

(三)各市水利局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如期完成考核工作。

五、联系方式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金晶、余晓昊 0571-86929039,86929222;

省水利厅监督处:郑明平,0571-87826656;

报名及考试系统问题咨询:4000270009;

浙江水利安全“三类人员”QQ群:319271241。

附件1 2023年考试计划安排表.docx

附件2 水利施工企业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 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x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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