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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挂科对保研有影响吗 大学里,选修课挂科能保研吗?

大四挂科对保研有影响吗

挂科,肯定不能保研的! 当然,如果在你申请保研时,挂科的科目已经补考通过,或者重修通过就没事! 然后再看你保研申请的专业的要求了,像我学校的工商管理研究生要求绩点达到3.8以上,英语六级……之类的,各专业的要求是不同的。

大学里,选修课挂科能保研吗?

挂科,不能保研的,如果在你申请保研时,挂科的科目已经补考通过,或者重修通过就没事。

大学保研应具备的条件:

(一)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该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七)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申请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自荐信
3、导师推荐信
4、成绩单
5、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6、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7、有的学校要求英语水平类证书(如四六级、托福、GRE等成绩)
申请步骤
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一般有如下几个阶段:
一、6月-8月 具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陆续发布保研办法或者保研简章。

二、6-9月 考生按高校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寄送给高校。

三、9-10月 院校组织笔试、面试。院校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之后,将通知符合条件者体检、复试的时间及复试内容和要求。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四、10月 院校发布预录取通知。院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五、10-11月 被预录取者参加考研报名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统考报名时间内(网报为10月1-30日,现场确认为11月10-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一般在第二年的6月,院校会寄送正式录取通知书。
保研,顾名思义,就是被保送者不经过笔试等初试一些程序,通过一个考评形式鉴定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在一个允许的范围内,直接由学校保送读研究生。
保研的这部分本科生称为“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

大学挂科到底影不影响考研?

报考条件并没说挂科的不行,只要拿得出毕业证。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挂过科能保研吗

可以考研,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高等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431356661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扩展资料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 推荐工作须完成以下程序:
1、学校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制订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校内各院(系)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学校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测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4、通过初选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本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各院(系)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省级招办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6、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定核查《推免生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参考资料: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