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 正文

培训班如何避免退费 公司刚来了几天,突然说是要培训,让交培训费?怎么办?要不要交?会不会是骗子?

培训班如何避免退费

我觉得最好的方式就是在角钱的时候签协议,把关键问题,比如课时,费用,优惠,提供什么条件,退费等问题全部形成书面协议。
可以事先签订协议注明
(试听时间几节课,过后不在退费啊)
你可以看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都是那样的啊
合同签订了就有法律效果啦
再说你也提供了免费试听时间(比如就是第一节课),所以法律是行的痛的
你的权利也可以得到保障的
或者你给他们办学员证上就直接注明吧

公司刚来了几天,突然说是要培训,让交培训费?怎么办?要不要交?会不会是骗子?

让自己交培训费就要提高警惕了。首先问清楚是什么培训?有没有证书?证书给不给自己还是公司代保管?如果感觉不对,立马离职。
大部分公司都是公司出钱培训,然后和你签培训合同,也就是说你培训后公司都不希望你走,所以通过培训合同把你留住,如果培训后你离职就要把培训费退还给公司。

公司对实习生收取培训费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该公司以“培训费”的名义收费是违法行为,无论你是否辞职单位都应当返还给你。
如果公司拒不返还,你可以在此争议发生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培训班退学退费

你好,敬请查阅西安社会力量办学培训管理办法里的有关退费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不存在“上了2课时后就不能退费了”的问题, 第一:语言培训机构一般为当地教育局管辖,可至当地教育局投诉,如教育局告知你该培训机构为非法办学,可联系教育局及工商局联合执法取缔该非法组织。 第二:假设该组织为合法办学组织,至当地物价局投诉误导消费 第三:知会当地媒体对你的遭遇进行采访,对该机构进行曝光处理。 第四:就像你做的,在网络上给他们暴暴光,找我们这样的专业人士给你出谋划策,找回合法权益,谢谢。

公司出钱培训,员工离职时要扣培训费吗?

第一,如果是公司出钱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限,如果没有完成服务期限。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用。法条如下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如果你能够证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你以上说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章作业等,可以申请法院判决的。法条如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给你个建议,安全生产马虎不得,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签字了,发生事故是要负很大责任的。
  既然不想继续做了,干嘛非要你辞职,只要你严格按照生产规范要求,对生产过程严格把关审核,凡是不符合生产规定的,一律不予签字。
  这样不用多久,公司恐怕就要主动同你谈辞职的事情了,这个时候就是公司赔偿你们,而不是你们赔偿公司了。

培训方式有几种形式

为开展业务及培育人才的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和训练的管理活动。
员工培训的9种形式
  1、讲授法
  属于传统的培训方式,优点是运用起来方便,便于培训者控制整个过程。缺点是单向信息传递,反馈效果差。常被用于一些理念性知识的培训。
  2、视听技术法
  通过现代视听技术(如投影仪、DVD、录像机等工具),对员工进行培训。优点是运用视觉与听觉的感知方式,直观鲜明。但学员的反馈与实践较差,且制作和购买的成本高,内容易过时。它多用于企业概况、传授技能等培训内容,也可用于概念性知识的培训。
  3、讨论法
  按照费用与操作的复杂程序又可分成一般小组讨论与研讨会两种方式。研讨会多以专题演讲为主,中途或会后允许学员与演讲者进行交流沟通。优点是信息可以多向传递,与讲授法相比反馈效果较好,但费用较高。而小组讨论法的特点是信息交流时方式为多向传递,学员的参与性高,费用较低。多用于巩固知识,训练学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人际交往的能力,但运用时对培训教师的要求较高。
  4、案例研讨法
  通过向培训对象提供相关的背景资料,让其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法。这一方式使用费用低,反馈效果好,可以有效训练学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近年的培训研究表明,案例、讨论的方式也可用于知识类的培训,且效果更佳。
  A、优点:
  a.可以帮助学员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巧;
  b.能够帮助学员确认和了解不同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
  B、局限性:
  a.需要较长的时间;
  b.可能同时激励与激怒不同的人;
  c.与问题相关的资料有时可能不甚明了,影响分析的结果。
  5、角色扮演法
  授训者在培训教师设计的工作情况中扮演其中角色,其他学员与培训教师在学员表演后作适当的点评。由于信息传递多向化,反馈效果好、实践性强、费用低,因而多用于人际关系能力的训练。
  A、优点:
  a.能激发学员解决问题的热情;
  b.可增加学习的多样性和趣味性;
  c.能够激发热烈的讨论,使学员各抒己见;
  d.能够提供在他人立场上设身处地思考问题的机会;
  e.可避免可能的危险与尝试错误的痛苦。
  B、局限性:
  a. 观众的数量不宜太多;
  b.演出效果可能受限于学员过度羞怯或过深的自我意识。
  C、培训时应注意的问题:
  a.要准备好场地与设施,使演出学员与观众之间保持一段距离;
  b.演出前要明确议题所遭遇的情况;
  c.谨慎挑选演出学员与角色分配;
  d.鼓励学员以轻松的心情演出;
  e.可由不同组的学员重复演出相同的情况;
  f.可安排不同文化背景的学员演出,以了解不同文化的影响。
  6、自学法
  这一方式较适合于一般理念性知识的学习,由于成人学习具有偏重经验与理解的特性,让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与自觉的学员自学是既经济又实用的方法,但此方法也存在监督性差的缺陷。
  7、互动小组法
  也称敏感训练法。此法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的人际关系与沟通训练。让学员在培训活动中的亲身体验来提高他们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其优点是可明显提高人际关系与沟通的能力,但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培训教师的水平。
  8、网络培训法
  是一种新型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培训方式,投入较大。但由于使用灵活,符合分散式学习的新趋势,节省学员集中培训的时间与费用。这种方式信息量大,新知识、新观念传递优势明显,更适合成人学习。因此,特别为实力雄厚的企业所青睐,也是培训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9、个别指导法
  师徒传承也叫“师傅带徒弟”、“学徒工制”、“个别指导法”,是由一个在年龄上或经验上资深的员工,来支持一位较资浅者进行个人发展或生涯发展的体制。师傅的角色包含了教练、顾问以及支持者。身为教练,会帮助资浅者发展其技能,身为顾问,会提供支持并帮助他们建立自信;身为支持者,会以保护者的身份积极介入各项事务,让资浅者得到更重要的任务,或运用权力让他们升迁、加薪。
  优点:
  a.在师傅指导下开始工作,可以避免盲目摸索;
  b.有利于尽快融入团队;
  c.可以消除刚刚进入工作的紧张感;
  d.有利于传统的优良工作作风的传递;
  e.可以从指导人处获取丰富的经验。

在同方专转本交了3350元培训费,就听了两节课不想学了,能退钱吗?

这个主要看你自己,哪有什么能和不能的,你天天跑去烦他他肯定会退给你,我以前就是报了名后来不想转三本就找他们退钱,他们说课开始了要扣一些钱才行,后来我们班的有个要转本的我直接卖给他了,不过今年又能考二本了我又重新报名转本了,刚转到南京,个人建议还是转本

离职了,公司要扣培训费,连差旅费都要扣,这样合法吗?

展开全部

  离职了,公司要扣培训费,连差旅费都要扣,这样是不合法的。
  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用人单位才能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推荐: